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2年度约束性指标和2022-2023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基础上,将11至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明年一季度PM2.5浓度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内。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太原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要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强化“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加快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今年年底前,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粗钢产量压减19.23万吨任务。同时,完成迪爱生(太原)油墨有限公司退城搬迁。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除了全市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外,对钢铁、焦化行业实施深度治理以及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提出要求,对以砖瓦、石灰、陶瓷、耐火材料、铸造、炭黑、金属镁、玻璃制品等重点行业,明确要对标A级和引领性企业指标,实施生产和治理工艺装备提升改造。对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提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
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除完成15572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外,提出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依法划定为“禁煤区”,落实运行补贴资金,加强清洁取暖设施运行维护,防止散煤复烧。
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加大城市公交、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等市政公共领域新能源车(包括电动、氢能、甲醇车辆)替代力度,推进渣土运输、物流等重点行业货物运输新能源化,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
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对城六区和各开发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三县一市”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的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扬尘污染远程监管全覆盖。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严格按照实施绩效分级和差异化错峰生产。A级、引领性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自主减排;B(含B-)级企业按照黄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C级、非引领性企业按照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D级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按照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成增设环境空气质量20个乡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任务。
加大精准高效监督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激光雷达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做到对违法排污企业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