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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西双版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示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创新区、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国际旅游名城和现代化口岸城市”建设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8%、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5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州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均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均达到省下达我州的考核要求。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巩固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总体形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物多样性优势更加凸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场景成为常态,建成高水平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和美丽云南典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开展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突出协同增效。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为重点,制定西双版纳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

2.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继续推动工业炉窑全面综合整治,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动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要求。深入推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绿色低碳转型、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4.推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全州交通运输结构,景洪市公共交通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推进“公转铁 ”、“公转水”,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减少机动车船尾气、黑烟排放,构建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5.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能源和水资源“双控”,提高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

6.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格局,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

7.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培育,科学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8.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车用尿素等专项行动。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严格成品油市场监管。

9.深入打好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裸露地面应盖尽盖,加强矿山扬尘治理,加强沙石料场和商砼、沥青搅拌站无组织排放管控。

10.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氮氧化物深度治理。

11.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六个严禁、六个严控、一个加强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分类精细化管控,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探索跨境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12.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3.持续打好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攻坚战。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化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开展水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河湖治理保护责任,巩固提升全州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

14.深入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持续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成果和开展新增水源地划定保护工作,加强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动跨界水源联保共治。

15.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

16.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整治入河不达标排污口,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推进重要河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7.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18.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19.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

20.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无废学校、社区、企业等“无废细胞”建设。

21.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涂料、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落实国家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2.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优化调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加快有色金属矿采选落后产能、僵尸产能、低效产能退出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23.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形成地下水动态监测机制。

(五)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4.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湿地保护恢复以及重要物种受损生境和栖息地恢复。

25.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保护热带雨林为重点,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深入实施旗舰动植物种群恢复和栖息地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管理和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

26.强化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建立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支持勐海县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7.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全面主体核安全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

28.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不断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29.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开展城市(县城)排水管网排查整治,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30.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不断强化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31.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快推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和《西双版纳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工作。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32.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推进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研究和探索实践,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融合,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绿色发展资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制度建设,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33.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入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级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34.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

35.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强化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水平,开展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36.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园区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

(二)强化监督考核。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督查内容,围绕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常态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巡察。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西双版纳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任务分解,开展定期调度和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措施,重大情况、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三)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执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公众监督、有奖举报和举报反馈制度。

(四)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注重选拔任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