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2023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视频动员召开,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宁夏将分两个阶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了《2022—2023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6个方面共25条具体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根据《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全力压降工业污染排放,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围绕铁合金、电石、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分行业、分步骤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低端低效产能和限制类产能。全力加快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进度,2022年年底前,按计划完成1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并争取早投运早见效。同时,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105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
在削减燃煤污染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快淘汰盐池、金积工业园区内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和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分园违规建设燃煤锅(茶)炉。深入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同时组织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限产停产改造。加快推进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试点,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方案》特别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方案》同时对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等面源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冒黑烟”车辆以及未经许可的渣土车、闯禁限行货车的查处、整治力度。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责任制度,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在一定时段内,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从严查处不冲洗、不遮盖、不密闭、遗撒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