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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今年重点抓好七个专项行动


一、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21年,是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历史上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显著改善,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全省及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5.0以下阶段。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3,较2020年(5.09)下降13.0%;11个设区城市中2020年原有6个城市综合指数在5.0以上,2021年全部达到5.0及以下。二是全省PM2.5平均浓度进入40微克/立方米以下阶段。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三是优良天数比率进入70%以上阶段。2021年,全省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比率73.8%,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首次进入70%以上阶段。四是重污染天数进入个位数阶段。全省2020年重污染天数11天,2021年为9天,全省及各市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峰值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全部实现明显下降。五是空气质量“退后十”取得重大突破。石家庄、邯郸、邢台3个城市成功实现“退后十”目标,邢台退出后二十,唐山排倒8,同比提升4个位次,人民群众看到了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均为历史最好成绩。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举措是做到了“四个坚持,四个强化”。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省领导亲历亲为,专题研究部署,多次深入市县和基层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系统头等大事强力推进,举全系统之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盯目标任务,上下同心,齐力攻坚,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确保目标实现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十条措施”。突出控煤控车控面源,治臭治矿治企治道路,禁散禁烧公转铁多措并举,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全省共关停高炉38座,转炉27座,4家钢铁企业实现关停退城搬迁。全省完成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2个,治理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炉窑1182座。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624家,完成无组织治理企业2538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96.2万户,9个设区市实现散煤经营网点清零。全省精细化规范管理在建工地6200余个,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省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连续6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强化“退后十”攻坚。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市聚焦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数十次专题分析研判、审时度势,形成了“四个坚持”“两个坚决”“五个精准”总体思路,明确了“降总量、管夜间、控扬尘、削高值”攻坚路径,精准科学指导重点城市强化PM10、CO、NOx等污染因子综合施治,全力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四市强力推进“退后十”攻坚,取得历史性新突破。

  四是坚持督帮结合,强化服务保障。省大气办成立由14名厅级领导任组长的驻市督导帮扶组,“一市一策”常态化开展督导帮扶,抽调400名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对重点市县开展精准帮扶和监督执法。同时,对执法监管方式进行优化,开展企业“升A晋B”行动,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推行非现场执法,扩大正面清单纳入范围和数量,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打扰更少,大气更好,服务和推动经济和产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二、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2年度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目标是: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70天以上。

  2022年,坚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十条措施”落实,巩固拓展重点城市“退后十”成果、精准应对污染天气,统筹大气污染治理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力度,具体举措是扎实抓好七个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组织对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规范整治,对822家砖瓦、石灰、耐火材料企业实施炉窑综合治理,对83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23家燃煤电厂开展烟气深度治理,目标是全省工业企业NOx、VOCs工程分别减排3.51万吨、1.41万吨。

  二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跨省域柴油货车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新能源货车替代突破5000辆。推进13条铁路专用线建设,分区实施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方案,目标是柴油货车NOx排放量下降3%以上。

  三是开展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扬尘污染源,4774个在建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并实行动态更新;5947条城市道路实现水洗机扫,2297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推行入棚进仓,387个露天矿山实现在线监控,目标是全省PM10年均同比下降5%以上。

  四是开展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专项行动。以54个涉气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全省涉气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努力推进集中供热、供气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涉气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水平。

  五是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分类管控、严格准入、规范提升,推动9464家城市重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三个百分百”,即百分百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百分百有效保养运维、百分百达标排放。

  六是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VOCs与NOx协同减排,完成705个源头替代、1141个无组织排放管控、482个末端提升和186个深度治理项目,推动VOCs治理提升,强化NOx分时减排,减轻O3污染。

  七是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专项行动。强化“五个精准”,做到精准预报、精准算账、精准应对、精准调度、精准减排,全年重污染天数力争减少2天以上。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升A晋B”,强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努力做到“大气更好、打扰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