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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VOCs废气治理压力升级



 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等16部门“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周公布,生态环境部新成立的生态环境执法局、大气环境司引起各方关注, 其中大气环境司还加挂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的牌子。参加上周末于山东济南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化工VOCs减排、治理与监测技术发展论坛的专家表示,这为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机构组织保障。在此背景下,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更要从源头抓起,努力尽快实现达标排放。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李英冀认为,化工行业产品多、工艺复杂,产生VOCs废气工位点多且分散,减排和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如果不能从源头上减少VOCs使用、全mian开展末端治理、严格执行行业监管标准,后期行业发展将受到严峻挑战、陷入极大被动。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宁淼提出,化工行业VOCs控制的总体思路要着眼于三方面:一是优化产业结构,要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二是源头控制、深度治理,要持续开展VOCs专项治理,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三是大力培养绿色环保产业,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并加快发展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宁淼说:“今年10月底前,‘2+26’城市要对工业企业VOCs治污设施开展一轮治污效果执法检查,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艺,要督促企业先期整改,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在上月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中,VOCs专项整治被放到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位置。宁淼说,重点区域将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而焦化、化工、油气、医药、农药等VOCs高排放行业将被列为重点实施对象。作为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秋冬季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将成为常态,不能达标的VOCs排放工序的停产整顿也将司空见惯。

 生态环境部政策法规司政策处吴嗣俊博士认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为重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必要运用“五步法”: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这将倒逼化工等相关行业的VOCs减排。

 多位与会人员还提出,要注重采用先进技术,改造升级治污设备。对于恶臭异味VOCs废气治理,应该根据废气的成分、浓度、气流量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能耗并提高治理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