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关键词:柳州大气环境监测,柳州网格化空气监测站,网格化环境监测微型站,空气质量检测,微型空气监测站,大气扬尘监测,扬尘实时检测,扬尘监测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172号) 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施工导则》的相关要求;通过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促进全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工作内容
(一)建筑工地开展分阶段重点监控行动。
1.基础施工阶段。工地围挡应连续设置,不能随意设置出入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在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工地主要出入口道路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平台,规格不小于3.5m×5m,同时应设置排水沟、挡水坎和沉砂井,配备大功率洗车设施。土方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并采取措施干燥车轮,加强保洁效果,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输车辆;车辆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关于老式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严禁在主城区进行运营活动的通告》要求,严禁使用老式渣土车在主城区范围开展渣土运输。
2.主体施工阶段。工地应设立保洁专岗,安排保洁人员负责保洁防尘工作,鼓励将工地现场保洁工作发包给专业保洁机构。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和集中堆土区域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止产生扬尘。建筑工地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或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外脚手架必须满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施工现场应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3.装修施工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严禁在作业楼层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板造成扬尘。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
4.拆除项目施工阶段。对于拆除或拆违等项目,拆除实施单位要在施工前制定扬尘抑制方案,在街道和居住人员密集的一侧设置密目网,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外飘。拆除作业时,必须注意作业程序,并采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实施爆破拆除旧房屋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做好防尘降尘工作。拆除施工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运,须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处理,且堆放高度低于围墙高度。
奥斯恩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省(市)级计量院出具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CPA),配备高、低位双监控头,多方位监测工地扬尘状况,实时在线监测工地TSP、 PM2.5、 PM10参数,同时支持有线、无线宽带、3G模式传输的高性能、高带宽、多功能、户外型专业级监测设备。该设备采用光散射法进行粉尘颗粒物分析技术,和成熟的噪音监测模块集成设计,数据曲线平稳,方便安装,安全稳。同时云端配备扬尘污染监测云平台,手机APP,微信应用端,远程上位机客户端,可实时无缝接入建委平台。